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用工方式
1.招聘岗位:经营专员1人。
2.用工方式:由沂南县产城人才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人员招聘录取,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相关用人公司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1.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要求:25-35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2年以上工作经验,善于沟通,有上进心,优异者可放宽条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6月28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沂南县产城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沂南县北外环与正阳路交汇处东200米路北)。
4.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3)《岗位报名表》(见附件2)一份。
5.缴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报名人员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
四、考试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沂南县产城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公示。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企业录用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自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由公司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自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沂南县产城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工资待遇
综合薪资3500-4000元,缴纳五险一金、双休、年终奖、餐费补贴、季度劳保、带薪休假、节假日福利等。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应聘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八、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聘用后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不能胜任工作或工作中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简章由沂南县产城人才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7676078/0539-7676077
监督电话:0539-5259320
沂南县产城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6月3日
附件2:岗位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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