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沂南县产城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沂南县人才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
一、招聘数量、岗位及用工方式
1.招聘数量:7人。
2.招聘岗位:仓库保管员岗位2名;装配工岗位5名。
3.用工方式:由沂南县产城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沂南县人才集团)进行人员招聘录取,签订劳务合同,派遣到相关用人公司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1.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要求:仓库保管员岗位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0-45岁(1993年-1978年);装配工岗位要求年龄25-45岁(1998年-1978年)。有相关岗位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4.以下人员不得应聘:①在读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②现役军人;③正在接受有关执法执纪部门立案侦查、审查的;④党纪处分所规定的适用限制期未满的,受政纪处分未解除的;⑤在各类人事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处理,在禁考期内的;⑥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⑦曾被开除公职的;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4日—12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沂南县产城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沂南县北外环与正阳路交汇处东200米路北)。
4.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份。
5.缴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报名人员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
四、考试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沂南县产城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公示。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照企业录用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自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由公司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自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资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
七、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沂南县产城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八、工资待遇
试用期仓库保管员工资3500-5000元;装配工岗位工资4500-8000元;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应聘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九、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聘用后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不能胜任工作或工作中出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简章由沂南县产城人才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7676078/0539-7676077
监督电话:0539-5259320
沂南县产城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1:
附件2:《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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