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沂南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的相关要求,按照“最终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的规定,经公开选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对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进行取消(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2023年沂南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取消招聘计划情况表
中共沂南县委组织部 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2日
附件:
2023年沂南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取消招聘计划情况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取消计划数 |
1 | 沂南县大数据中心 | 财会岗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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